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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18-09

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8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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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教基金会〔201822号

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8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教育局,各省属高中、中职学校

经我会积极争取,2018年再次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6470万元,其中滋蕙计划3240万元,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耕计划2800万元,资助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幼儿教师资助项目43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根据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8〕26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滋蕙计划

(一)资助标准和人数

 2018年滋蕙计划全省项目总资金3240万元,资助名额16200人,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二)奖励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在校普通高中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待省教育厅党组审定后,将具体资助名额分配至各市(州),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至所辖各县(区)。

(四)申请条件

1.就读于普通高中学校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孤儿、非建档立卡残疾等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

凡符合上述要求,向就读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通过媒体、门户网站及公文等形式进行广泛公开宣传,资助信息和项目基本情况传达到所辖各普通高中学校,学校要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2.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资助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学校准确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后,按规定报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纸质及电子文档同时报)。

3.县级教育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

4.待省教育厅资助名额下达后,各学校将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5.各市(州)教育局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汇总后,于2018年9月26日前报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励耕计划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18年全省励耕计划资助项目资金为2800万元,名额为2800人,标准为10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线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名额分配

待省教育厅党组审定后,将具体资助名额分配至各市(州),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至所辖各县(区)。

(四)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3.公办学校教师须在职在编,民办学校教师须在职在岗;

4.教师任教时间1年以上,或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金时间在1年以上;

5.同等困难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享受资助;

6.教辅站、教管中心、教育督导室、学校工勤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教研室均不在资助范围内。

(五)申请材料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及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2)书面申请;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证明教师身份有效材料;

4)教师职称证或职称文件复印件;

5)教师职称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教师获奖证书;

8)家庭困难佐证材料:

2.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3.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

4.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

(六)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媒体、门户网站及公文等形式进行广泛公开宣传,资助信息和项目基本情况要传达到各学校,学校要通知到每一位教师。

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条件及要求,组织家庭特别困难教师进行申请,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过后报县级教育部门审查。省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9月12日前将教师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报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3.县级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并根据教师基本情况认真填写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

4.待省教育厅资助名额下达后,各县(区)教育局将确定的受助教师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

5.各市(州)教育局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汇总后,于2018年9月26日前报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幼儿教师资助项目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18年全省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金430万元,资助名额为430人,标准为10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

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线在园教师。

(三)名额分配

待省教育厅党组审定后,将具体资助名额分配至各市(州),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至所辖各县(区)。

(四)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

3.公办幼儿园教师须在职在编,民办幼儿园教师须在职在岗;

4.教师任教时间1年以上,或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金时间在1年以上。

5.同等困难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享受资助。

6.保育员、工勤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不在资助范围内。

(五)申请材料

1.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幼儿教师均可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及递交相关材料: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

2)书面申请;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身份有效印证材料;

4)教师职称证或评审文件复印件;

5)教师职称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教师获奖证书;

8)家庭困难佐证材料:

2.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幼儿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3.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证明材料;

4.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幼儿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

(六)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部门、幼儿园要通过媒体、门户网站及公文等形式进行广泛公开宣传,资助信息和项目基本情况要传达到所辖各幼儿园,幼儿园要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幼儿教师。

2.各幼儿园要按照资助条件和要求组织教师申请,受理各困难教师的申请材料,并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级教育部门。

3.县级教育部门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全县申请幼儿教师资助的资格、条件、材料认真进行评审,并认真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表”。

4.待省教育厅资助名额下达后,各县(区)教育局将确定的受助教师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

5.各市(州)教育局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汇总后,于2018年9月26日前报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其他要求

1.各市(州)、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本项目相关资助政策,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知晓,使符合条件的师生能向学校和教育部门及时提出资助申请。

2.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受理学校师生的资助申请材料并做好评审工作。

3.如逾期未按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

4.在审核中如发现受助对象不符合项目资助条件和要求的,直接取消该县的这个资助名额。

5.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李刚、雷雨辰,电话0851-85280085,电子邮箱:529898883@qq.com。

 

附件:一、滋蕙计划

1.滋蕙计划资助申请表

2.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

3.滋蕙计划学校信息表

4.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县级汇总表

5.滋蕙计划学校信息县级汇总表

6.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市(州)汇总表

7.滋蕙计划学校信息市(州)汇总表

      二、励耕计划

      1.励耕计划资助申请表

      2.励耕计划教师名单表

3.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表

4.励耕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

5.励耕计划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

三、幼儿教师资助

1.幼儿教师资助申请表

2.幼儿教师资助教师名单表

3.幼儿教师资助县级部门信息表

4.幼儿教师资助教师名单汇总表

5.幼儿教师资助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

 

 

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 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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